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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废旧办公家具及设备等资产处置及技术转让的公告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废旧办公家具及设备等资产处置及技术转让的公告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现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定,对一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或闲置报废的办公家具、设备等实物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并对部分可供转化的技术成果进行转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处置/转让标的物概况

  1. 废旧资产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老旧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会议桌椅、部分教学及行政用电子设备(如旧式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实验台柜等。上述资产已履行校内报废审批程序,均按现状进行处置。
  2. 技术转让部分:学院部分具备市场应用前景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非专利技术成果(具体项目清单、简介及权属证明另行提供)。

二、 处置/转让原则

本次处置与转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值最大化”的原则,采取公开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确保过程规范透明,国有资产不流失,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三、 竞买人/受让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 参与技术转让的受让方,应具备实施该技术的相应资质、能力和条件。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公告及报名

  1. 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请填入具体天数,例如:10】个工作日。
  2. 信息查询:有意向者可在公告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或指定部门)查阅《资产明细清单》及《技术成果简介》,并进行现场实物查看(仅限资产部分)。
  3. 报名登记:意向竞买人或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期前,向学院指定部门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资信证明及针对技术转让的实施方案设想等。

五、 处置/转让方式与时间

具体处置与转让方式(如网络竞价、密封报价、竞争性谈判等)、时间、地点及详细规则,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六、 结算与移交

成交后,买受人或受让方须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转让费,并与学院签订《资产处置成交确认书》或《技术转让合同》。资产部分按现状、所在地点移交,搬运、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技术转让部分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义务。

七、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或科研处/技术转移中心)
  • 联 系 人:【请填入具体负责人姓名】
  • 咨询电话:【请填入具体电话号码】
  • 地 址:【请填入学院详细地址】

八、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2. 学院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处置转让相关事宜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请填入发布日期,例如: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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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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